第五节细菌的分类与命名
细菌分类地位
分类地位:原核生物界
分类单元:
细菌分类的层次与其他生物相同,也是界、门、纲、目、科、属、种。
在细菌种,常用属和种。
属:
生物学性状相近、关系密切的若干菌种组成一个菌属。
具有共性的若干种的组合,应与其他属有明显的差异。
不同属之间的srrna序列有较大的差异,但目前尚无量化标准。
种:
细菌分类的基本单位。生物学性状基本相同的细菌群体构成一个菌种。
同一菌种的各个细菌,虽性状基本相同,但在某些方面仍有一定差异。
亚种:同一菌种各个细菌,某些方面仍有一定的差异,可再分成亚种。
型:
“型”常用于亚种以下的细分。
是同种之间在某些特殊性质上有区别的细菌。它们之间的区别不像亚种那样显着。
按抗原结构的不同,可将细菌分成多种不同的血清型。
菌株:
人们把不同地区或不同实验室分离到的具体菌种称为菌株。
一旦菌株生变异,均应标上新的菌株名称。
当进行菌种保藏,筛选或科学研究时,在进行学术交流或表论文时,在利用菌种进行生产时,都必须同时表明该菌种及菌株名称。如:dha菌株、bl(de)菌株等。
细菌的命名
命名原则:据国际细菌的命名法规,采用拉丁文双名法。
每个菌名由两个拉丁字组成。前一字为属名,用名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后一字为种名,形容词,第一个字母小写。
一般属名表示细菌的形态或现或有贡献者,种名表明细菌的性状特征、寄居部位或所致疾病等。
整个属名和种名在出版物中应排成斜体。
中文的命名次序与拉丁文相反,是种名在前,属名在后
eg:staphyoaure(属名种名)
金黄色葡萄球菌(种名属名)
escherichiai(属名种名)
大肠埃希菌(种名属名)
细菌分类鉴定的标准
按表型特征分类法(陈旧培养基会使性状生改变)。
种系生关系鉴定
()测定dna中(g+c)o
()核酸杂交法
()srna寡聚核苷酸序列
细菌的分类方法:
条目分类法
数值分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