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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第3页)

云飞扬摸着开始叫的肚子:“一点多了吧?咱们找个地方休息吃饭?”

沈十安抬头看向前方:“溪流应该快到头了,我们再往前走一走,看有没有合适的地点。”

溪流尽头是一挂飞瀑,规模不算大,飞流直下的水柱叮咚作响,在瀑布底下汇聚出一汪浅潭。

而距离水潭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大块空地,绿草如茵鲜花环绕,风景特别棒。

他们出发之前准备了三明治和便当,不过云飞扬绕着水潭走了一圈后恰好发现一片竹林,竹子根根都有手臂粗,众人一合计,干脆就地取材,中午改吃竹筒饭。

一行人分工合作,熊满山跟刘方舟捡柴,叶生花和云飞扬淘米洗菜,许歌带着童童生火烧水,等水烧开,沈十安跟沈寻也带着二十多截竹筒走了回来。

洗净的竹筒灌入材料,用削尖的红薯块封口后架在柴堆上用小火慢烤,趁着竹筒被火舌舔得滋滋作响的功夫,沈十安又从空间里取出两颗西瓜那么大的变异鹅蛋,用长剑在蛋壳顶端削出碗大的口子,倒出一部分蛋液,将拌米后剩下的香肠碎火腿碎还有菌菇碎全部放进去,加入油盐调味,又在叶生花的建议下倒了一点羊奶,连同蛋液一起打散搅拌均匀,然后架到了另一堆柴火上。

沈寻闲着没事,削了根竹竿在水潭里叉了几条鱼,许歌将鱼连同来时抓的一只野鸡一起处理干净,又升了一堆火,刷上食用油和蜂蜜,架在火上慢慢烤。

翠绿色的竹筒在火焰的炙烤下逐渐发黄变软,三堆柴火上都冒出一阵阵诱人的香气。叶生花在树荫下选了块最平坦的地方铺开一张浅蓝色桌布,桌布一角压了一只花瓶,里面是才摘下来的娇艳可爱的野花。

于此同时,另一边的沈十安终于在刘方舟等人饿狼似的目光下宣布:“可以吃了。”

火堆熄灭,所有食物都被放进盘子或者盆里端到桌布上,只有鹅蛋不大好放,所以直接用勺子舀进了八只汤碗,嫩生生、滑溜溜的蒸蛋在碗里一颤一颤,还没吃呢,奶香气就直往鼻子里钻。

熊满山咽了一肚子口水,盘腿在桌布旁坐下之后便迫不及待地抱起一截竹筒:“这咋吃啊?直接劈开?”

“别着急。”

刚烤完的竹筒烫得厉害,沈十安抬起用红薯塞住的那端,用匕首在筒身轻轻划了两道,然后顺着划痕将约莫三指宽的竹壳轻轻撕开,热气腾腾的饭香混合着竹子的清香便立时扑面而来。

热气底下,淡青色的米粒裹着香肠、火腿、菌菇碎,以圆润的弧度撑满了整只竹筒,粒粒分明油光闪闪。

咕咚。

咕咚咕咚。

接二连三咽口水的声音清晰可闻。

第一根竹筒给了童童,剩下的顺时针按顺序来。终于接到自己那根后,刘方舟顾不得烫,立刻用勺子挖了一大勺送进嘴里。

“嘶,好烫好烫……”三两下嚼完咽下了去,眼睛有片刻失神,少年遥望天际发出一声长叹:“啊……”

好吃到想要流泪,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香肠香,火腿咸,菌菇鲜,米饭Q弹有嚼劲,烤鸡外焦里嫩,烤鱼鲜香无比,另外还有又滑又嫩’奶香十足的蒸蛋……

眼前是水波粼粼,耳边是徐徐山风,这一顿饭当真是极致享受。

所有食物被横扫一空,尤其是竹筒饭,连一粒米都没剩。

饭毕,众人围着桌布躺成一圈。

叶生花从沈十安的空间里拿出一盘坚果曲奇饼干,用的就是许歌之前摘回来的山核桃,将核桃仁炒熟碾碎后洒在饼丕上,经过烤箱烘烤加热,一口咬下去又香又脆。

品尝后的熊满山等人纷纷竖起大拇指,就连对甜食没有太大兴趣的沈十安都忍不住吃了两块。云飞扬抱着肚子靠在树上:“你这套手艺是真不错,不管是饼干还是那天的爆浆蛋糕,味道全都没得说,比很多甜品店里专业师傅做得都好。估计是特意学过?”

“不算特意。以前拍过一个剧,剧里面的角色是甜点师,所以就找甜点师学了两个月,顺便考了张证。”叶生花随意道。

末世之后精心打磨出来的演技是没用了,没想到这种随便学的技能倒还能发挥出用武之地。

拍拍手里的饼干碎屑,问沈十安要了八只玻璃杯,每只里面放了三颗草莓,“队长,借异能一用。”

沈十安眼神一扫,草莓立刻冻成了冰块。

叶生花走到小溪边采了两株薄荷,揉碎叶子放进杯子里,再依次倒满气泡水,鲜红的草莓映着翠绿的薄荷叶,细密的气泡穿梭在二者之间,满杯都是夏日滋味。

熊满山吨吨吨干掉半杯,靠在树干上长舒一口气:“神仙日子,让我当神仙我都不换。”

午后的山林静谧幽深,在这样的地方,似乎连时间都放慢了脚步。众人或靠或坐或躺,围着桌布有一搭没一搭随意聊天。

阵阵清风拂面而过,连同冰镇草莓气泡水一起,将吃饭时蒸腾起来的热意消解得干干净净。

沈寻枕在沈十安腿上闭着眼睛,像是一只餍足的兽,即便是休憩时分也带着十足的震慑和存在感。脸庞上有细碎的光斑透过枝叶轻轻落下,轮廓分明,危险又英俊。

沈十安摸了摸他的鼻梁,又摸了摸他的眼睛,看着他长长了不少的头发忽然心血来潮,从空间里拿出一把橡皮筋,开始给他扎辫子。

沈寻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又把眼睛合上了,放松身体任他施为。

“这个地方真好,”许歌用手撑在草地上,轻轻叹了一声:“可惜半年之后就要决战了,我们估计待不了多久。”

“这有什么,等决战之后再来啊!这里这么偏,应该不会被决战波及到的。”

刘方舟躺在地上枕着胳膊,随手拽了一根狗尾巴草,捏在手里来回转悠:“等末世结束以后,我们就在这里定居怎么样?这里环境好,风景棒,而且水电齐全啥都有,什么也不缺,我们可以在这里住一辈子。”

“就算不定居也可以把酿酒厂当成度假别墅嘛,我们一群人每年集体过来住上两个月就当度假了,到时候谁也别缺席,就跟现在一样。”

“那肯定得跟现在一样啊,咱们可是一家人,一个都不能少,是吧寻哥?”

沈寻顶着满头的小揪揪,半晌后懒洋洋地“嗯”了一声。

沈十安扎辫子的动作一顿,有些吃惊。

当初沈寻之所以会答应留在这个世界,唯一的理由就是他,这一点沈十安一直都很清楚。而除了他之外,沈寻和这个世界始终是格格不入的。哪怕愿意担任利刃的副队长,哪怕会主动提出保护其他队员,实际上也只是因为在乎他的感受、努力地从他的角度思考而已。说到底,人类到底会不会灭绝沈寻根本就不关心,本来也跟他没什么关系,因此更不可能将其他人放在和自身平等的位置。

但这种情况似乎正在发生改变。

这种改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沈十安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是从他们离开京城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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