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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60(第20页)

“我就知道……尹瑶绝对不会丢下你一个人去死。”他眼中有癫狂的笑意:“阿泽,是你把她推下去的对吧?因为太用力了,所以自己也差点摔下去。”

阿泽说:“我当时还没有栏杆高,哪有力气把她推下楼?”

“随便吧。”兰志平仰头躺倒在地上:“反正法律已经饶恕了,我的罪我赎完了。”

“法律宽恕你了,可我还没有。”阿泽走到他面前,深吸一口气,举起了锤子:“兰志平,给妈妈偿命吧。”

“你疯了么,”兰志平的脸上终于出了惊慌之色:“你要去坐牢的!”

“我不会坐牢的,我还没满十四岁呢。”阿泽歪了歪脑袋,在他身边缓缓蹲下:“你自己都忘了吧?我和其他小孩不一样……我不是在医院出生的。”

“我是你亲手接生的,就因为你那些变态的占有欲,所以不让我妈去医院生孩子……你忘了她那时候有多疼吧?”

想起了往事的兰志平的脸色骤然变得苍白如死:“不不不……”

“所以我的出生证明是你安排秘书去办的。你那个秘书把我的生日写成了你交待她的日期,也就是第二天,也就是……今天。”

阿泽甩了一把前额的雨水,笑容明快无邪:“所以爸爸,从法律意义上讲,我今天才满十四岁。”

“法律不仅宽恕了你……也会宽恕我哦。”

沉重的锤子在他手掌间灵活翻飞,看上去举重若轻,不似第一次操作了。

他手心有一层厚厚的茧,这七年里,阿泽也从来没有中断过对复仇的练习呢。

“快点逃吧爸爸,或者找人求助,你只要再逃二十四个小时……”阿泽双手合十:“就真的逃掉了呢。”

兰志平低吼一声,连滚带爬地蹿起来,一个字都来不及说,弓着腰飞蹿而去——

作者有话说:其实写这个故事的一个目的,是纠正目前很普遍的一个误区。

为什么虐待家庭成员至家庭成员死亡的,最高只要判七年呢?

我曾经看到网上一些很天真的想法是:那我故意打死我老婆,然后对法官说我只是家暴她而已,那岂不是只要坐七年牢就出来了?

法官又不是傻子,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

虐待罪致人死亡,其中最要紧的一点是,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的死亡是过失的、否认的心态,也就是说,绝对不想杀死她,也不存在预谋和故意。

最高七年这个刑期,是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应的。

比如查出来某甲在两周前就开始买刀,一周前开始磨刀了……你说你只是家暴而错手杀死妻子,到底谁会信嘛

不要低估了警方的侦查能力啊。

还有就是家暴导致被害人自杀的问题,自杀……其实是有很多诱因的,司法实践中证明家暴和自杀之间的因果关系……其实也是很困难的

可能也有我国法律不鼓励自杀的原因在里面,因为不希望你自杀,所以既不推行安乐死,也不会严格惩罚导致你自杀的人

所以……结论,最好不要自残自杀,因为贱人会笑的

但我说这些绝对没有给家暴者洗白的意思!只是科普!

我也觉得七年太少了!实在太轻了!

第159章宠物(完)我就是想看看,世上真有这……

雨夜,墓园,凄风苦雨。

阿泽手上拎着锤子,嘴里哼着不知名的童谣,循着血迹不紧不慢地追踪着。

“爸爸爸爸,每天晚回家,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

为了咱的家

爸爸爸爸,多么辛苦呀

我有一个小心愿

说给你听吧

给我一点点

给我一点点时间

你和我一起玩耍

你陪我聊聊天

给我一点点

给我一点点时间

你和我一起做游戏

我心比蜜还甜……”

旋律童稚,歌词单纯,少年声音稍有些沙哑,唱了一遍又一遍。

歌声在死寂的墓园里回荡,伴着雨声,仿佛有无数逝者的魂灵在低低和声。

兰志平无数次摔倒,然后在儿子阴魂不散的催命歌声中,不得不再爬起来继续奔跑。

要奔跑,要活下去——至少不要死在亲生儿子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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