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大姐如遭雷击,哭的歇斯底里,薛大哥恨的咬牙切齿。
薛奇却也只是口头上,不疼不痒的教训了老婆几句,事情便不了了之。
再不情愿,下乡时间一到,薛大姐也只能提着包裹,带着切骨的恨意离开。
对于大姐的下乡,薛琴晚毫无愧疚之意,她不认为这是自己的过错。
毕竟这是她妈做的事,她可是毫不知情。
而且,大姐以结婚为借口,企图逃避下乡,本身就是错误的,不是吗?
她思想不够积极,确实需要去广大农村,接受再教育。
本以为事情已经解决,但接下来的展,再次出乎所有人意料。
两周后,知青办的同志再次登门,这次是通知薛琴晚下乡的。
直到这一刻,薛琴晚母女才得知,原来薛大哥为给妹妹报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偷偷给她也报了名。
薛琴晚恨透了大哥。
她对着父亲撒娇哭泣,用尽各种方法,想要拒绝下乡。
但还是那句话,木已成舟,无法更改。
故事剧情由此展开。
男女主的相识,是在y省安元县,铁树大队。
同住一个知青院,两人又有着共同爱好,共同语言。
惺惺相惜间,不可避免的,碰撞出爱情的火花。
只可惜,彼时,男主已婚,且对方是他的救命恩人。
救命之恩大于天,无法辜负。
原主就是男主那位妻子,也就是本文的恶毒女配,同样是位下乡知青。
寒冬腊月时节,男主不幸掉入湍急的河流。
命悬一线间,原主不顾一切,跳下河救了他,并且身体严重受寒,被诊断为再也无法受孕。
在那个保守的年代,水下救人时的肢体接触,被村民们视为搂搂抱抱。
救命之恩在先,肌肤之亲在后,再加上救命恩人身体受损。
如此一来,哪怕不爱,出于道义,男主也只能捏着鼻子娶了原主。
因男主已婚,男女主虽互生好感,却牢牢遵守底线,未曾越界。
后来,随着知青的大批返城,两人就此分离。
多年后,命运使他们再次相遇。
彼时,原主身体已然破败,无法给予男主正常的夫妻生活。
男主已清心寡欲多年。
猝不及防的相遇,使男女主压在心底多年的爱意,如挣脱牢笼的野兽般,再也无法抑制。
他们在一起了,但愧疚啃食着他们的良知。
哪怕接连生下三个儿女,顾及体弱的原主,他们也一直未曾公开。
为此,他们的孩子受尽委屈,常年缺少父亲的陪伴,唯有母亲,独自承受着抚育子女的艰辛。
看到这段描写时,林夕月无比唾弃,眼神嫌弃,像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