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迪克裹紧因为长久的使用而有些起球的柔软围巾,让这块散发着肥皂香气的旧羊毛线编织物严严实实地填满外套领口的缝隙,然后将自己的半张脸也埋了进去,免得簌簌的冷风吹得他鼻尖发酸。
这是妈妈的旧围巾,也是她最喜欢的那条。也怪不得她最偏爱这条,哪怕已经使用了很多年,工艺上佳的织线仍旧结实严密,质感和保暖能力要比商店里买的便宜货好上不少。
据说这是他们刚刚结婚的时候约翰攒了很久的钱送给玛丽的生日礼物,她一直妥善地保养着这条围巾。不过自从迪克能在地上跑跳之后,每年冬季玛丽就会把这条漂亮的驼色围巾裹在男孩的脖子上。
有时候迪克会觉得在干净的皂香下能闻到一些若有若无的、玛丽的气息。
让他再安心不过了。
他轻巧地从马戏团的帐篷后门钻了出去,躲避开忙着搬运道具的雇员们急促的脚步跑到外面的街道上。平常约翰和玛丽是不会让他在哥谭的夜晚独自出门的,但今天例外。
情人节。哥谭的大街小巷灯火通明,几乎每条商业街上都挤满了来来往往的人,被丢弃的玫瑰花在街角可以随意捡到几把。迪克就看到有几个眼熟的孩子正在收集没人要的玫瑰,可能是准备以便宜的价格转卖到穷人的社区。这些漂亮的馥郁鲜花几乎就是奢华的象征,情人节前后花店要卖出2。99$一枝的价格,但孩子们可以两美刀一大把转手那些只是沾了点灰的、看上去还是很漂亮的花束。
看到迪克之后他们咧了咧嘴,大概是不介意迪克加入他们的友好信号。迪克虽然总是跟着马戏团居无定所地跑来跑去,但他的人缘很好,总能很快交到朋友,几乎没有谁会讨厌他,哪怕是常在街头厮混的那些有点早熟的孩子。
迪克笑着对他们摆摆手,算是打了个招呼。平时他很乐意跟着去赚点快钱,不过今天他有件更要紧的事要做。
多亏哈利马戏团在这种情侣和夫妻喜欢出门消费的节日会通宵表演,约翰和玛丽忙着赚一笔够他们一家三口过上两三个月衣食无忧生活的钱,才没有空管迪克跑去了哪里。
男孩轻车熟路地穿行在街道间,偶尔好奇地观察路边相依偎的恋人们。他们的相处模式各不相同,有些恨不得和彼此融为一体,有些则低调但亲密地牵着手,还有一些只是肩膀偶尔相互触碰、两个人轻声聊着他们感兴趣的话题。
迪克有些着迷。他一直很喜欢节日,虽然他没有什么钱,也不会收到超出他这个家境的十岁男孩会收到范畴的礼物,但他喜欢看到别人幸福快乐的样子,走在快乐的人群中间,他的心情也会飞扬起来。
男孩跟着商店门口传来的甜蜜音乐轻哼,穿过一个摆满了售卖玫瑰花的小车的红砖广场,脚步一转拐进了一条行人较少的小路。
这里不再属于商业街的范畴了,而是通往一架小桥,走过桥就是罗宾逊公园,迪克常常去那里玩。
不过今天他的目的地不在那里。
男孩用紧张期待的目光扫过桥边的几条长椅,今天那个人还会在这里吗?
小路上不时走过一些希望去公园散步的情侣,长椅上也坐着一些相依相偎的恋人,但不对,不是他,那个人应该是独自——真的是单身吗?他在这一天带着女朋友出门也不是不可能吧?
迪克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傻,他不能因为昨天——情人节前夕——看到青年独自一个出现在这里就假定对方一定是单身吧?仔细想想那张帅气的脸和忧郁的气质,连迪克一个孩子都能看出来对方有多迷人,别人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怀着对自己莫名其妙自作多情的埋怨和羞愧,男孩在插在外套口袋里的手握紧了拳头,碰到了口袋里他的全部财产:两个约翰给他刻的木头小兵人、一张用自己攒的零钱和玛丽换的十美元钞票、一块今天因为他帮忙提了包而夸他聪明伶俐的夫人送给他的巧克力糖。
迪克抿住唇用脚尖局促地碾了碾地面,正准备转身离开,却忽然发现在一棵梧桐树旁边的长椅下面正坐着那道孤身一人的熟悉身影、
有着微卷黑发的青年穿着驼色的夹克外套,内里搭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下身是条做旧工艺的牛仔裤,两条长腿微微伸直搭在一起,身体后仰靠在长椅的椅背上,抬头认真地透过树枝间的空隙凝望夜空中几颗明亮的星星。
怪不得迪克没有第一时间看到他,他躲在了一个比昨天更隐蔽的角落,半边身体被树冠垂下来的阴影笼罩,只有那把木头纹理漂亮的吉他就放在他的身边,像是他今天晚上唯一需要的陪伴就是音乐一样。
迪克的眼睛亮了起来,嘴角也不由自主地上扬。他还在这里,今天还是一个人。说不清道不明地,迪克感觉到一阵暖洋洋的快乐流淌过自己的四肢百骸,令他身体舒适地一颤。
正当他犹豫是鼓起勇气坐到青年旁边尝试搭话,还是找一个不远不近、正好能看到对方的长椅坐下,享受这种没有交流的陪伴时,青年忽然坐直了身体。那双金色的眼睛比夜空中的启明星还要亮,直直落入了迪克眼中的湖水里。
迪克愣愣地看着他,周围行人在他们之间来去,但是他眼中只剩下了青年对他微笑的唇角。
男孩挺起胸膛,尽量体面而自信地走向青年,虽然他的笑容中还带着一丝无法掩饰的腼腆。
他试图在对方面前表现得不要太像个流浪在街头的可怜孩子,虽然他穿着尺码略大的半旧外套和鞋子——迪克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在街上寻找一枝干净完整、可能还沾着露水的玫瑰送给青年。尽管他觉得捡来的玫瑰一点也配不上对方,但在情人节两手空空地与人见面似乎有点太失礼了。
青年安静而友善地向旁边靠了靠,为他让出一半的位置。迪克对他点了点头,高兴地坐在青年让出的位置上,感觉就像对方为自己预留的座位一样,虽然这只是把公共长椅。
他抬起头看向青年,双手搭在膝盖上,做出了一个尽可能礼貌的姿势。
从对方的衣着看不出来青年是不是一个有钱人,虽然他没有穿得西装革履坐在迪克大概永远也吃不起的昂贵餐厅里喝香槟,但他的体态和气质仍然体现出某种迪克说不出道不明但为之着迷的高贵。
迪克有些窘迫,但他也想表现出自己最好的那一面。
“Hi。”话一出口他有点后悔,这样听起来也太傻了,像是小学里用蹩脚的技巧和女生搭话的傻小子。
“Hi。”青年用轻柔磁性的声音回应了他,迪克又觉得这样简单的话语真是太好听了。
“我昨天在马戏团里面看到了你。”迪克抬起头与青年对视,“空中飞人表演之后你就离开了,今天也是这样。”
他昨天跟着背着吉他的青年来到了这个地方,听他沉默地弹了一首关于海风的歌——青年没有提过这首歌讲述了什么,是他自己联想到了海风。
迪克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曲子,这样自由的歌,他想那些因为青年的演奏而驻足的行人们一定也没有。人们包围了青年,称赞他的音乐、他的帅气和美貌,有些人想要给他打赏,但青年大概并不是个街头音乐家,他没有摆放帽子或者任何能接受赞赏的零钱的东西。
青年没有与任何人交流,没有回复任何一句赞美。他只是坐在长椅上弹奏自己的吉他,迪克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看他垂下的眼睫,看他白皙的指尖,听得如痴如醉。
三首歌结束之后,青年收起吉他离开了这里,临走之前与稍稍远离人群的迪克对上了视线。
对他露出了一个微不可察的笑容。
那些旋律和那道微笑一直在迪克的脑海里念念不忘,直到迪克在晚上飞人表演的观众席上又见到了青年,他决定在约翰玛丽确认过儿子好好待在后台之后再一次悄悄遛出来,这次他想和青年聊上天。
“你不喜欢飞翔的格雷森吗?”男孩抿住嘴唇有点为难地问,“你每次看完飞人就离开了。”
“不。”青年轻轻偏了偏侧脸,他微卷的发梢看起来柔软得不可思议,“我是因为想看飞人才买的票,所以他们表演结束我就离开了。”
迪克的心情马上翻转,开心极了。当然,哈利马戏团的每种表演都很有意思,但他觉得最有意思的还是约翰和玛丽的飞人表演——尽管如此,男孩也没有期望过有人买一张不算便宜的入场券只是为了观看飞翔的格雷森。
“那么,你享受这场表演吗?”他期待地问。
青年对他肯定地眨眨眼睛:“非常精彩,他们飞起来的时候就像真正的飞鸟一样,优美又自由。”
迪克高兴的扭了扭身体,他的脸蛋红了起来,自豪又腼腆地说:“他们是我的父母,我也在接受飞人的训练——不久之后说不定你就能看到我的表演。”
说完他偷偷看向青年:“你是哥谭人吗?”
他真正想问的问题藏在这句话的背后:你到时候也会来看我的表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