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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公馆虽好规矩多半仙偏要住凶宅(第1页)

书接上回。

吃罢那顿讲究的焖炉烤鸭,顾振庭亲自开道,领着李采臣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去了执政府特意安排的下榻之处。

那是位于铁狮子胡同附近的一座西式公馆,那叫一个气派。里头是大沙、弹簧床,连那吊灯都是西洋进口的水晶灯,晃得人眼晕。

可李采臣这脚还没迈进大门坎儿,眉头就锁成了个“川”字。

为嘛?

您瞧这门口,左边一排大兵,右边一排宪兵,一个个荷枪实弹,那刺刀在路灯底下泛着寒光,跟狼牙似的。

“站住!”

刚到门口,一个满脸横肉的宪兵队长就把手一伸,那白手套差点戳到耿彪的鼻子上。

“例行检查!不管是谁,进出公馆,必须搜身!这是执政府的规矩!”

耿彪正扛着行李呢,一听这话,那牛眼当时就瞪圆了:“搜身?把你彪爷当贼了?”

“少废话!把箱子打开!手举起来!”那宪兵根本不吃这一套,上来就要去扒拉白七姑手里的小包袱。

“啪!”

一只大手,像铁钳一样扣住了那宪兵的手腕。

李采臣冷着脸,看着顾振庭,皮笑肉不笑地说道:“顾站长,介似嘛意思?请我来当顾问,还是请我来坐大牢?怎么着?我媳妇儿的胭脂水粉,也归你们执政府管?”

顾振庭也是一脸尴尬,赶紧冲那宪兵队长喝道:“混账!这是李顾问!是执政请来的贵客!”

“报告长官!”那队长一立正,脖梗子梗得倍儿直,“上峰有令,非常时期,任何进入管控区的人员,无论官职大小,一律搜身!这是铁律!卑职也是奉命行事!”

顾振庭还要火,李采臣却突然笑了。

“行,行。铁律是吧?规矩是吧?”

他把手里的量天尺往地上一杵,“当”的一声响。

“那小爷我也不坏你们的规矩。但这地界儿,太‘贵气’,小爷我这穷命,住不起!”

说完,他转身就往车上走:“彪子,拿着东西,咱们走!”

“哎!李先生!”顾振庭急了,赶紧追上去,“您这是去哪儿啊?”

“找地儿住去!”李采臣头也不回,“哪怕是睡桥洞,我也得睡个舒坦!在这儿?尿个尿都有三双眼睛盯着,小爷我尿不出来!”

顾振庭没办法,知道这滚刀肉的脾气上来了,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再加上他也确实觉得这帮宪兵太没眼力见儿,便叹了口气:“得,那我陪您去找。不过先说好,这北平的房价,可不比天津卫……”

……

前门外,大碗茶馆。

李采臣也没去什么正经的中介行,而是径直钻进了这充满了汗味儿和烟叶味儿的茶馆里。他知道,这种地方,才是消息最灵通的所在。

不多时,一个戴着瓜皮帽、手里转着俩核桃的房屋牙人(中介),被顾振庭的手下给提溜了过来。

这牙人是个老北京,一双眼珠子贼亮,一看就是个混迹市井的人精。

“这位爷,”牙人嘬着牙花子,上下打量了李采臣一眼,阴阳怪气地说道,“您这要求可就有点不讲理了。又要独门大院,又要有气派,还得是在内城,最后……您还只要几块钱的租子?”

“您这是想在北京城里捡漏儿啊?”牙人冷笑一声,“这漏儿是有,可都带着‘血’呢,您敢接吗?”

李采臣一听,乐了,一拍桌子:“带血?带血好啊!红红火火!你就说在哪吧!”

牙人一愣,显然没见过这么不知死活的主儿。他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

“爷,您要是真胆儿大,西单牌楼那块儿,有座宅子。原是前朝一位贝勒爷的府邸,那叫一个气派!三进的大院子,带花园假山!”

“多少钱?”李采臣眼睛亮了。

“不要钱!”牙人伸出一根手指头晃了晃,“房东说了,谁要是敢住进去,不仅不要房租,每个月还倒贴十块大洋的‘茶水费’!”

“还有这好事儿?”耿彪在一旁听得直瞪眼,“那房东傻啊?”

“他不傻,他是怕没人敢去!”牙人脸色一变,声音都颤,“那是出了名的‘绝户宅’!庚子年八国联军进京那会儿,这一家老小三十多口,一夜之间全吊死在正厅的大梁上!听说到现在,那大梁上还往下滴尸油呢!到了半夜,就能听见里头有人喊‘老佛爷起驾’……前前后后进去住过几拨人,没一个能囫囵着出来的!”

顾振庭在一旁听得脸都绿了:“李先生,使不得!这地方我也听说过,那是京城四大凶宅之一!咱们犯不着……”

“就它了!”

李采臣一拍大腿,眼睛里冒出的光,比看见金元宝还亲切。

“顾站长,”他指了指身后的白七姑,又指了指自己,一脸的坏笑,“您忘了我们是干嘛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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