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雨舔了舔嘴唇,猝不及防向前,在贴上陆书雪嘴唇前停下。
“我喜欢你。”她说,“你什么感觉?”
陆书雪惊慌后退,双手撑在身后,心提到嗓子眼,抖着声音质问,“你疯了啊?”
“你摸摸自己的胸,心跳是不是很快?”
陆书雪才不用摸,她的心脏现在就在耳边跳,声音大的不得了。
“有病!”
杨思雨捂着嘴笑出来,“你看,书上说喜欢一个人会因为她心跳加,现在你加了,你是不是也喜欢我?”
“怎么可能?”陆书雪下意识反驳。
杨思雨愣了一秒,转过头继续解释。
“你一个人独来独往,也就孙正在你身边晃悠最多,他前段时间不是天天变着法送你东西,他那是感恩,你不会以为他在追你吧?”
声音和口吻都很冷,陆书雪听完冷静下来。
“我没有。就那些破玩意,什么游戏机,我又不爱玩,送我摩托车我还高看他一眼。”
烦躁揉脑袋,陆书雪对天叹气。
“我就是有点有点不对劲,我不知道是不是喜欢,就是就是以前我不这样,我看见软了吧唧的人,我就烦,但是他看着还行,我几次多管闲事儿了,我以前不这样。”
在桥上看见他,小小一个,站在栏杆上,要哭不哭,又怂又可怜,被欺负成那样,居然不跳下去揍死对面几个人。
大冬天掉到水里,细胳膊细腿乱扑腾,看着要死了。
本该做视不理的,一直不都这样吗?没人能让自己没理由帮助,那很麻烦,也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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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感情牵绊是很可怕的事儿,那样会心软,心软的人会被欺负的很惨。
算了,就当积德吧。
当时没注意,冻红扭曲的脸根本看不出孙正原本的长相。
后来孙正笑嘻嘻带着礼物找自己,她才现,这个软弱无能的小男孩,长得还挺漂亮,雌雄莫辨,没有攻击性的漂亮。
陆书雪虽然不讨厌他,可依旧本能的排斥与人产生感情,特别是这种玄奥的异性情感。
或者说,她不喜欢男的。这种被下半身控制的生物,让人本能的厌恶。
就算孙正长得女相,也改变不了他男人的事实。
洪山是最典型的贱人,也是陆书雪最讨厌的那种男人。
恶心下流,卑鄙无耻,脑子全身黄色的屎。
在她周边,这种男的太多了,网吧里,街道上,学校里,无处不在。
或许有些男的不这样,可这样的男人太多了,他们淹没在里面,少有人现。
陆书雪懒得分辩,也不想分辩。
规矩的人,不会不规矩的出现在她面前。这就是一个死结,天王老子看了也头痛。
孙正算是为数不多的正常人,而且还是长得七八分漂亮的正常人。
就是有点软蛋。
当一个软蛋不顾一切出手帮自己,那感觉还挺奇妙。
或许也没这么软蛋?
喜欢吗?不知道,待在身边不讨厌,算喜欢吧?
“我只是不忍心看他被欺负,算了我不知道。”
陆书雪苦恼躺下,闭上眼假寐。
“你不喜欢他,你只是心软。”
“是吗?”
杨思雨指了指自己,“你不也不忍心看我被人欺负?”
“我没有。”
“你有,不然怎么一次一次送我回去?”
陆书雪无言以对。
“因为你很善良,也很心软,所以你对我好,也对他好,这不算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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