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的两个月里,刘光福像是变了个人。
他成了舞会的常客,隔三差五就往那地方钻。
小军说得一点儿没错。
在这里,没人问他工作,没人嫌弃他穷。
只要他会跳两下舞,会说几句新潮的词儿,就能获得虚幻的认同感。
刘光福用攒下来的补贴钱,咬牙买了一条最便宜的喇叭裤——虽然裤腿不够宽,料子也差,但好歹是喇叭裤。
随后,他又花了两块钱,在地摊上淘了副二手蛤蟆镜。
有了这身“行头”,他腰杆都挺直了几分。
“你们知道昨儿晚上,我听什么歌了吗——《何日君再来》,港台那边现在最火的!”
刘光福戴着蛤蟆镜,在院里年轻人面前吹嘘。
“昨儿那舞会,嘿!来了个特漂亮的姑娘穿的那裙子,到这儿——”
他在自己大腿上比划了一下,引得阎解旷几个直吸冷气。
“光福哥,你真敢去啊?!”
阎解旷咽了口唾沫,又是羡慕又是害怕。
“我听说那种地方…警察会抓的。”
“抓什么抓?”
刘光福摆摆手,故作轻松。
“就是年轻人聚聚,听听音乐跳跳舞,又不干别的。”
“再说了,警察管得过来吗?现在这种聚会多了去了。”
话虽这么说,他自己心里也打鼓。
每次去,都要确认好几遍地址,进门时还要对暗号。
可那种刺激感、那种暂时逃离现实的感觉,又让他欲罢不能。
来年二月初,一个周六晚上,小军神秘兮兮地找到他:
“光福哥,今晚有个大场子,在东四那片。”
“听说有不少好货色,穿得那叫一个去不去?”
刘光福犹豫了一下。
东四离得远,而且那片儿他不太熟。
“怕啦?那我可自己去了听说今晚还有进口磁带,原版的!”
“谁怕了!”
刘光福一咬牙。
“去!在哪儿碰头?”
晚上九点,两人来到一条僻静的小胡同。
这次的聚会地点,在一栋独门独院的老房子里,看着比筒子楼高级不少。
门开后,屋里果然气派——沙、茶几、甚至还有个吧台。
二十几个男男女女,穿着打扮比之前见的那些更时髦。
录音机里放的,也不是邓丽君,而是节奏更强的外国音乐。
“这是迪斯科,美丽国那边最流行的!”
刘光福点点头,努力让自己看着不那么土气。
他学着别人的样子,接过一杯不知名的饮料,靠在墙边,打量着屋里的人。
不一会儿,一个穿红色紧身连衣裙的姑娘,吸引了他的目光。
那姑娘仰着头,脖子修长白皙,正跟几个男青年说笑着。
“看上那个了?”
小军凑了过来,用胳膊肘碰碰他,一脸坏笑。
“眼光不错啊,去请人家跳支舞。”
“我…我不行。”
刘光福下意识往后缩了缩,喉咙干。
那姑娘太扎眼了,站在她旁边,自己显得更土气。
“有什么不行的?”
小军推了他一把。
“在这儿,胆大的才吃香扭扭捏捏的,谁看得上你?”